如果“打官司”胜诉了,败诉人却不积极履行确定义务,怎么办?申请执行呗。那么问题又来了,怎么执行立案?申请材料有哪些?莫急莫急,让我们执行事务中心的法官告诉您。   执行立案   申请条件 全国执行网(想申请执行立案?来来来)   执行依据已生效、执行标的具有可执行内容、义务人未按法律文书全面履行义务   如何立案   登录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辽宁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提交执行立案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大连中院网上立案流程指南   知道如何执行立案了,那么执行申请材料有哪些呢?   申请材料   一、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执行依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   如何正确填写   执行依据:据以申请执行的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   执行请求:请求事项需明确且不得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要求给付金钱的应注明具体金额;   落款: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申请执行人亲笔签名或捺印(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签);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温馨提示   建议您在申请书中列明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护照号、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以及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线索,并尽量附上相关财产权属证明、《查封申请书》,以便执行法官后续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工作的开展。   二、执行依据   执行依据为本院一审裁判文书的,提交裁判文书复印件及相关生效证明文件,如果生效证明文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院代为调取;   执行依据为法院二审裁判文书的,提交一审、二审的裁判文书复印件及相关生效证明文件。   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书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复印件、仲裁委开具的送达证明、约定仲裁条款的合同书/协议书复印件。   执行依据为公证债权文书的,提交公证书、执行证书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网上立案仅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有担保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申请执行人为中国大陆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执行人为外国或港澳台企业/组织的,前述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相关文件应由有资质的翻译社翻译;   申请执行人为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生效裁判文书等。   四、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涉外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公证、认证手续、翻译文件)   委托律师/法律工作者的,需提供律所函/法律服务所函、律师证/法律工作者证复印件;   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证明;   委托个人的,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需提供推荐材料;近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被申请人身份信息   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至少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业及住所等信息;   被申请人为中国大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您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工商登记信息。   温馨提示   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姓名、名称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时提交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的变更证明。   六、送达地址信息   为及时、准确向当事人送达执行文书,申请执行人应直接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尽量提供诉讼或者仲裁阶段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以其他方式送达的文件。如果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一审裁判文书,申请执行人调取上述文件确有困难的,由本院代为调取。   七、财产信息   如果在执行立案前,已经做了财产保全的,需提交《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存根)》、《协执执行通知书(回执》)复印件。如果财产保全的法院为本院,申请执行人调取上述文件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本院代为调取。   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执行立案申请也同样支持邮寄立案。如果您选择邮寄立案方式,请注意寄出的材料中执行申请书需要原件,其余材料为复印件即可。同时,请您留存好立案材料原件以供法院后续核实。   邮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   电话:83723370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