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小伙伴找到小金,他说:我想在南宁注册一家分公司,但是关于分公司的负责人总是不知道该怎么选择,那么在南宁注册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分公司的一些特性,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并且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分公司的负责人最好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吗(负责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 最基础的条件是,分公司负责人必须年满18周岁,这也算是一个硬性的规定了。 2. 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不在同一城市,那么负责人最好是找个当地的人,这样比较方便管理;但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共同设立在同一个城市,那么这点可以忽略不看。 3. 分公司负责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 分公司负责人最好不是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5. 分公司负责人不能是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关于分公司怎么成立,小金也整理好相关的内容了,接着往下看吧! 南宁注册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就是在南宁注册分公司,负责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内容来源于网络,由金岛企服小编收集整理,引用或转载,请注明转自金岛企服。如有侵权,联系,予以修正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