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提了一个问题,说自己的亲姐姐做生意,以前借过多次钱,都按时还了。现在缺少周转资金,想拿她的唯一住房抵押贷款,问这种忙该不该帮? 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应该帮忙,更不能冒险把唯一的房子抵押出去,理由有以下三点: 亲戚朋友之间相互帮助是应该的,但不应该是无原则的帮助。 千万不要用房子做抵押贷款(想拿我唯一住房做抵押贷款) 就像俗活说的:“你说没饭吃,我可以帮你吃上饭,但是你不能说没肉吃,要我帮你天天吃肉。” 就像题目中的情况,亲姐姐家里做生意资金紧张,要拿题主唯一的住宅做抵押,就不属于吃不上饭的情况,而是比吃肉还奢侈的要求。 钱少做生意就小一点,没钱就别做生意,借别人的钱去做生意相当于借别人的钱买肉,拿别人唯一的住宅去抵押借钱相当于什么呢?等于割别人的肉自己吃,未免太自私了。 所以,亲朋好友之间借钱要有基本原则,就是救急救难,但不能借钱去投资冒险。 亲戚朋友之间免不了要有经济往来,但必须有个限度,不能过了头。 孔子说:“过犹不及也。”过了头还不如不借,否则不但会失去金钱,这个亲戚朋友也会成为陌路,说不定也会让他负债更多。 我一个朋友是“扶弟魔”,弟弟做生意需要钱,结果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借给弟弟去做生意,后来弟弟把钱赔光了,自己身陷债务纠纷,把姐姐家也拖垮了,后来想帮忙都帮不了。 所以,亲朋之间借钱要有限度,以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为标准。 比如题目中的情况,题主唯一的住房如果抵押出去,万一亲姐姐做生意赔了,房子要被银行拍卖,到时候自己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将对自己的正常生活形成严重影响,明显超过了限度。 很多人找亲戚朋友借钱,说得很好听:“我不用你的钱,你给我担保或抵押,我找银行借就行,就算你帮我一个忙。” 这个看起来很有迷惑性,人家是借银行的钱,又不是从自己口袋里掏钱,不帮这个忙太不够意思了。 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理解,要知道银行之所以借钱给他,是因为有你的担保或抵押物,否则银行也不敢借给他,说明他借钱的风险很大。 我一个亲戚因为给朋友做担保借了30万搞养殖,后来养的鸡全死了,他朋友跑路了,银行找他还钱,最后法院判我的亲戚还钱,到现在钱还没要回来。 因此,亲戚朋友之间借钱一定不要再通过第三方转借,包括担保、抵押、转借、借信用卡等等。 总之,通过题目中的情况看,自己的亲姐姐生意遇到困难,如果有能力可以适当帮助,但要不能超过限度,不能拿自己唯一的住房做担保帮她借钱,这样做违反了上面三条基本标准,风险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