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能逃避责任吗 1、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逃避责任。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依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劳动者权益受到对方侵害时,用人单位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权随时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只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