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终止有什么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终止注意事项 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不能附带任何的条件;终止合同需要事实依据充分,法律依据适用准确;终止形式为书面形式;如果是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明确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医疗补助费等。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