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信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物上代位(民法典理解适用学习答疑系列⑭) 民法典理解适用学习答疑系列 第14期 问题 依据《民法典》,因添附而获取物的所有权时 原物之上的权利是否继续存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  上述法条关联法律、案例、观点 图书和期刊 可登录法信 · 学习民法典专区 法典全文处输入322 点击法信码功能即可一键推送 演示如下 法信 · 学习民法典专区 现已上线,更多功能点此了解 解答 【解答出处】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版,第583~592页。 NLP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