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文末小程序,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在工作中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关于工资的问题,工资的支付方式在我国有多种,劳动者和公司之间对于工资的支付方式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    网友咨询:   刚参加工作,对于工资这个问题,请问员工的工资该怎么支付?   刘瑞凤律师解答: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   刘瑞凤律师补充:   无故拖欠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 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