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能按补偿解决。但是,在面对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作为公司的员工,处理这样的事情,我建议你这么做。 合同签订在许多公司都做得不太规范,常常是入职之后许久才开始签订,到期时间到了,也还没有人注意到期问题,迟迟未续签。 合同不续签(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但有些公司,也许是认为你已经不符合公司的用人标准,计划等你合同到期后,便不再与你续签。 以上两种情况,作为当事人,应该与公司的人事部门了解清楚,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哪一种原因。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只要按照时间,续签就好。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则是要求公司给出明确的不续签理由,并按照你在公司的年限,给予你的相应补偿。 如果确认公司不续签的原因后,公司若是该续签时给你补签了,若是不续签,但很利索地给了你补偿,那么这样公司的态度是好,也不会有后续的劳动纠纷。 往往产生劳动纠纷的,是公司持有这样的态度:该给你续签的时候,却没有续签,但也没有辞退你,而是一直拖着不做;明确说不给你续签了,并且还要让你离职,却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给予你补偿,还一直处在强硬、耍赖的态度。 无论是哪种,都不是一个好结果。遇到这样的公司,一定要确认公司的态度,并将他的态度记录下来作为维权证据。 如果一直拖着不做的态度,首先建议你和公司先沟通,不签合同对你的劳动保护损益的坏处。 如果实在谈不下来,那么每一次的谈话,最好都保留好自己的证据。 如果公司方面既不续签,也不给予你补偿,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向劳动仲裁维权。 有些朋友,可能会认为,公司是资本家,劳动者永远斗不过资本家,也担心这样的维权,会不会对自己下一份工作有影响。 其实,遇到合同到期不续签,还不给赔偿的公司,应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合理的证据下,劳动仲裁都是公正、公平的。你也并不会因为维权,而影响了下一份工作。相反,若是你一直忍气吞声,在以后的工作中,你还会遇到这种被剥削的情况。 因此,在确认公司态度之时,就要留心收集好维权证据,比如你们的谈话内容、原来签订的合同原件、工资条、工作证等,能够证明你是无过错方。将这些证据收集起来,提交给劳动仲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遇到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问题,做好这三步:确认原因、确认态度、有效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NLP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