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林生 11月19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规定,凡符合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10天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0日 央视新闻) 此前有媒体报道,安徽拟将产假从原规定的158天再延长30天,形成累计188天的超长产假。上述《条例》通过表明,安徽明确维持原定158天产假,只是增加男方护理假20天(共30天),以及夫妻每年各10天育儿假,直至子女六周岁为止。 广东婚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婚(产)假立法) 国家放开生育三孩政策以来,一些地方为了鼓励生育,先后出台了人性化措施,如修订省市《人口与计生条例》,增加婚(产)假天数成为普遍做法,引发社会关注。在育龄夫妻生育意愿持续下降,以及社会整体人口出生率偏低的情况下,推出人性化优待措施无可厚非。 为配合国家放开生育二孩政策,几年来,各省市修订了《人口与计生条例》,均不同程度增加了婚(产)假期。值得注意的是,从媒体公开报道看,各地出台的规定差别较大。如:婚假最少的是广东等11个省份只有3天,最长的是山西甘肃两省多达30天,最长与最短婚假相比,竟有10倍之差;产假最短的是江苏等4省份128天,最长的是海南等达188天,两相对比也有60天差距。 当前,一些地方正在修订《人口与计生条例》,从已公布的修订后《条例》看,不同省市对婚(产)假的规定差别甚大。婚假方面,有的增加10—15天,有的只有3天;产假方面,有的延长至188天,有的延长至158天;男方护理假方面,有的增至30天,有的维持15天;夫妻育儿假方面,有的每年10天,有的根本没有涉及。总之,各地最新规定的婚(产)假,依然千差万别。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定《人口与计生条例》,属于地方立法权限。应该说,国家对各地婚(产)假不作统一规定,目的是赋予地方立法自主权,制定符合实际的休假制度。但是,这种立法自主权,不能有违立法基本原则特别是公平性原则,不仅要考虑本地区各行业人员公平,还要兼顾全国范围内的平衡和公平问题。像婚假相差10倍之多现象,显然不能用人性化作出合理解释。如果说30天婚假属人性化安排,那只有3天的婚假岂不是没人性的规定?人性化不等于任性化,否则,难免有损法律尊严,损害立法机构威信。 立法权是一种特别权力,神圣而严肃。有权立法的机构,必须提高立法的科学性。从这层意义上说,各省市调整婚(产)假政策出现的差异化过大问题,值得高度关注。国家有关部门不妨深入调研,出台指导性意见,或统一全国婚(产)假期,或对假期天数设定区间、上限。 NLP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