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如何查 个人判决书网上查询(【检察小课堂】) 俗话说:我们要像鸟儿爱惜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声誉。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面临升学、就业、职务晋升等等人生重大机遇时,往往会被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有无犯罪记录的标准是什么,这个证明怎么开、去哪里开…… 由公安部制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明确。下面,就请跟着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犯罪记录 《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二、谁可以申请查询犯罪记录 《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三、去哪里查询犯罪记录 《规定》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四、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如何体现 《规定》第九条: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应当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五、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查询的特殊规定 《规定》第十条:查询结果的反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 对于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于单位查询,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