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非常重要的生产资料,农民被征地后失去土地,无法进行农业生产。所以国家要给征地经济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款怎么算,能不能代扣?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征地补偿款怎么算 103010的第48条 土地征收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各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一个区的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其中,农村村民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进行公平合理补偿,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并对因征收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予以补偿,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的房屋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截留 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扣缴,但很多地方政府都出台了规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经过法定程序后,可以扣缴补偿款,但不能超过相应比例,只能用于本村建设。 1.广东省 003010(2008年修订) 第六条依法应当支付给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集体所有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和安排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就业,也可部分用于无法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和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侵占。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 2.江苏省 103010(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 第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不低于农用地土地补偿费的70%支付给被征用土地16周岁以上的农民。 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人。 3.福建省 003010(2012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煤矿 集体土地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剩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投票决定,收支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不同的补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土地补偿款是按照土地价值计算的,而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扣缴。但是很多地方政府都出台了规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经过法定程序后,可以扣缴补偿款,但不能超过相应比例,只能用于本村建设。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从五六懂法网获得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