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国家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并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的行为。那么征地补偿的费用有哪些呢?接下来,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将由《五六懂法网》的编辑整理出来。欢迎阅读!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需要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以上就是征地补偿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网站,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