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些农村宅基地会被别人承包做农场。在承包范围内,农村宅基地被征收,需要拆迁。那么,如果宅基地上有耕种,拆迁如何补偿?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五六懂法网边肖将给出以下答案供您参考。希望下面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一、宅基地上有养殖,拆迁怎么补偿
国家征用建设用地时,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3360
1.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耕地、菜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下同)计算;
(二)征用鱼塘、荷塘、农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三)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芦苇塘等有收入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相邻耕地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搬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相应补偿;
(5)征用非生产性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种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会补偿。对多年生经济树木,能够移植的,建设单位应当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如果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征地协商后种植的树木和违章建筑或突击搭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三)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搬迁费或者补偿费。
二、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号法规,宅基地纠纷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
(1)《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根据这一规定,公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2)行政决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发生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权,赔偿损失。
(3)司法解《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说明公民之间关于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争议,只能由有关行政机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他们对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受到侵害,被侵害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宅基地纠纷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
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对民事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促进纠纷当事人相互理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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