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接下来,爱途拆迁律师分享了最新的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有四类土地: 一级用地:凤岗镇。 补偿标准:地块价格(水田):3621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化鱼塘不低于3621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264元/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67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243元/亩。 二类用地:黄陂镇、汤阴镇、中港镇、杜尔镇、董培镇。 补偿标准:地块价格(水田):3515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化鱼塘不低于3515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554元/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304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031元/亩。 三类地:深港乡、镇口镇、南苑乡、新丰乡。 补偿标准:地块价格(水田):3410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化鱼塘不低于3410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851元/亩;林地等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937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821元/亩。 四类用地:李希镇和洮北镇。 补偿标准:地块价格(水田):32944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田、集约化鱼塘不低于32944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072元/亩;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530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588元/亩。 艾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您,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公布,并与征地区域综合地价协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