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我一样经常逛B站的音乐区,你就会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近两年的翻唱歌曲似乎越来越少了?可以看到现在音乐区的排行榜上,翻唱区的作品减少了许多。 在b站的发展史上,音乐区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板块,而翻唱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都称霸着音乐曲排行榜的位置,当某一首歌曲火起来的时候,你可以看到整个音乐区都是同一首翻唱歌曲。 早期b站翻唱区较为兴盛的是对日文歌曲的翻唱,这与B站二次元文化的发展一脉相承,而音乐区真正开始发展与兴盛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冰雪奇缘1》的播出,主题曲《let it go》的流行。 翻唱需要原作者授权吗(翻唱歌曲会侵权吗) 在那个时期的音乐区,只要你能优秀的完成歌曲的翻唱就能有流量,如果能对歌曲进行更多的改编,使用多种语言进行翻唱,那就更爆炸了,有许多音乐区的大up便是在这个时期通过这首歌完成初期的粉丝积累的。 《let it go》是一首现象级歌曲,后续的翻唱区也很少有这个等级的歌曲出现,特别是近两年,b站唱见们翻唱的歌曲越来越少,能够出圈的作品也越来越少,音乐区渐渐被原创歌曲所占据。 这是为什么呢? 当然是因为随着b站的发展,他的受众范围开始扩大,去二次元化后,b站引入了许多的歌手入驻,歌手比唱见专业的同时,他们也更容易获取“翻唱授权”。 在各大平台开启版权大战的同时,翻唱区也进行了一次“版权洗牌”,拥有自己原创作品的唱见开始成为主流,而翻唱歌手渐渐消失不见,因为多数人翻唱的时候并未取得歌曲版权方的的授权,当up主们通过翻唱获得盈利的时候,便是一种商业行为了,而版权方有权追究翻唱者的责任。 大多数在b站发布的原创作品,都会写明是否允许歌曲二创,翻唱行为,但是更多的音乐并不来自站内,翻唱者想要获取授权的道路往往充满了艰难险阻。 近两年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崛起也是如此,有许多歌手在抖音上进行歌曲翻唱,唱“火了”这首歌曲,便发现“原创者”或者“版权方”找上了门来,要求你为你的侵权行为付费。 一旦事情闹上法庭,留给翻唱者的一般都只有“赔偿道歉,删除翻唱歌曲”这一个选择。 不想“翻唱歌曲”唱火了就被原唱告?不想只能翻唱歌曲,没有属于自己的原唱歌曲版权? 想要为自己购买合适的歌曲?不管你是创作者,还是翻唱者,拍歌可以为你提供简单直接的音乐交易平台! 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给拍歌小编留言谈谈你们的想法!各位的意见和看法,会让我们拍歌更加全面了解音乐圈呢! 「欢迎关注我,一起了解更多音乐资讯」本文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NLP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