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惊的是,被害人竟然是这位嫌疑人的代理律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被害人董某(50岁)是辽宁抚顺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女律师。8月14日,犯罪嫌疑人金某(62岁)因对女律师董某提供的民事案件代理服务不满,一怒之下,将董某刺伤。随后,董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金某当场抓获。在随后发布的警情通报中显示,目前金某已被刑事拘留。8月14日当天,辽宁省抚顺律师协会发布了讣告。 抚顺律师事务所(警方通报其真实动机) 据悉,董律师生前经常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和普法活动等,是一名热心公益的律师。 这起事件一经曝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金某有可能承担哪些责任呢?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该何去何从? 抛开金某和被害人的社会关系,金某实施了持刀伤害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虽然目前尚未获悉金某具体的行凶手段,但金某的行为无疑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结合目前信息可知,金某的行为无外乎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是故意杀人罪,《刑罚》的规定中,这两个罪名都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见,金某即将面临的刑罚可能是十分严厉的。 近年来,律师遭当事人伤害的案件偶有发生,要维护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健康的关系。这要求律师一方面要在法律范围内,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谨慎接纳案源,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为当事人的权利斗争。 (作者:陈嘉豪 工作单位:盈科律师事务所王贝贝律师团队) ©原创丨本文系 团队头条号「图文原创」文章,首发于今日头条平台。未经授权,谢绝转载。点赞是美德,添加关注@王贝贝律师对作者最大的鼓励。 NLP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