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鉴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申请书,身份证明等; (2)、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申请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机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鉴定报告。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二、精神鉴定分几个级别 具体鉴定级别标准如下: (一)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三)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四)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五)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精神病鉴定的,需要委托人向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鉴定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鉴定,并在一定期限内出具报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