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杭州公积金的领取额度是不是增加了?
仁本解答:
根据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
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我能提取出更多的钱了)
1、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的租赁提取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即每月1500元。
2、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根据上浮后标准一次性提取3月至6月的租赁提取额度,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3、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按原规则执行。
仁本解析:
一、原租赁提取为一个年度可提取一次,现在是否不受次数影响?
无房职工于2020年6月30日前可根据上浮后标准一次性提取3月至6月的租赁提取额度, 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按原规则执行。
解读:在实际执行中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例1:员工2020年1月办理了租赁提取,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办理,7月1日后恢复原规则。
例2:员工上一次办理租赁提取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4月申请办理了租赁提取,该员工下一次可办理租赁提取的时间为2021年,即2020年当年不能再次申请提取。
二、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的租赁提取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即每月1500元。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可根据上浮后标准一次性提取3月至6月的租赁提取额度。
解读:经确认,上浮部分会在申请时一次性给付。例:员工2020年1月已办理租赁提取,2020年4月再次申请办理租赁提取,则该员工的可提取额度为:3000元(原标准1000元*3个月)+2000元(3~6月上浮部分500元*4个月)=5000元。2020年7月1日起恢复原标准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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