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日前,司法部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关于登记审核工作有关问题发布规章解释。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对个人是否具备执业能力等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核实的方式包括组织专家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评审,以及对个人进行考核等。 鉴定政策·专题总整理 司法鉴定申请(申请从事司法鉴定需进行考核) (整理截至:2020-6-16) 司法部(分年度) 司法鉴定管理文件总汇编 (整理截至:2020-6-15) 本文来源:鉴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