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一个旅游景区,有些人的土地被征用了,但他们的土地上却种着果树。如果此时被征收,肯定会给自己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那么旅游区被占,果树的补偿怎么样呢?边肖带你了解相关知识。旅游区开发占地,果树补偿怎么算? 各地标准不一。请参照当地国土资源局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需要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土地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在征得被安置人同意后,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个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用。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的监督。 如果在征地和山地征地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找律师求助,无论是经济还是人身安全。 以上内容是边肖对“旅游区开发果树补偿费如何计算”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