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征地补偿项目和补偿标准金额:1。征地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 土地使用单位对被依法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因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受到损害时,由用地单位支付给种植该农作物的单位和个人的补偿费。 3.附件补偿 因征用土地受到破坏,由用地单位向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支付的补偿费。 4.安置补贴 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由用地单位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实践中以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年度统计报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为准。但低于被征收人实际产值的,建议被征收人要求以实际产值为标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