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双方离婚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产生法律后果。只要双方就因离婚产生的分割财产达成的协议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任何一方都应遵守和全面履行。 推荐阅读: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具体程序 我国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因离婚后反悔,要求解除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在离婚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人民法院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行为,依法驳回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事件】 张老师夫妇去民政部门同意离婚,同意将某区的房子过户给女方。但张先生并未协助其前妻办理过户手续。 张老师说他当时在非常愤怒的情况下签了前妻准备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他认为离婚协议要求前妻给自己孩子打6.5万的折扣明显不公平。原因是他买房子的时候全款,现在没钱再买房子了。 经审理,法院驳回了张老师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办案法官表示,《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解除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予受理;法院审理后,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行为,应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还表示,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在欺诈和胁迫两种情况下请求变更或撤销《分割离婚财产协议》。张老师以明显不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协议》,不能支持,因为明显不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协议》的法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