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是个周末,一名女律师在抚顺被杀。遇害的时候年仅50岁,是一位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的老律师。而杀死他的正是他的委托人——一名62岁的老汉金某。 杀人者金某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报告称金某已经被刑事拘留,作案的动机主要是对董律师代理的他的民事案件服务不满。 十堰律师(杀法官还是杀律师) 当然所谓的律师服务不满,主要还是对判决结果不满,我猜测金某的案子可能败诉了。他需要找一个人泄愤,目标就是办他案件的法官或者律师。 因为案件败诉,对律师产生怨恨杀律师的案子近些年也不少。2019年衡阳也有过类似的案件,当事人败诉之后,认为律师跟对方一起坑害自己,结果在律师办公室用水果刀把律师杀死。 一个案件主要是由当事人、律师、法官组成的。案子败诉,产生怨恨情绪,当事人大概率不会因为败诉自杀,他只是会选择激进的方式去杀律师、杀法官泄愤。 今年最轰动的就是湖南法官,没有帮同学的忙,被同学在地下车库给杀害。十堰也有过法官在办公室被杀害的恶性事件,北京也出现过震惊全国的马彩云案。 所以,律师和法官在职业风险上,存在着相似之处——在案件败诉后,面对激进的当事人,都面临被杀害的风险。 我接触过一部分当事人他们思维方式很奇怪,可以说对诉讼、法律到了无知的地步。他们毫无理由地就认为,我都请律师了肯定能赢啊,如果败诉我还请律师干嘛。所以,一旦败诉了都是律师的责任。 就好像有的人,他认为去了医院病就得治好,如果医生治不好我的病,你干嘛还给我开药、做手术,还收费。所以没治好病,那就是医生有问题,要打医生、杀医生泄愤。 打官司杀律师、杀法官的也是如此。很多人觉得请律师了就会胜诉,败诉就是律师有问题。也会认为我明明有理,法官还判我败诉,那肯定是法官有问题。不是司法腐败,就是对方找人了。 所以很多当事人他就会很莫名地自信,到只用嘴法庭说就行了,不需要任何证据,因为他说的都是实话。如果谁质疑他,让他叫证据,他还会莫名其妙地质问:“你不相信我!?” 法官死和律师死都只会在共同体里有小范围的共鸣,网络上的评论依然是以谩骂、攻击为主。一方面说明我的法律市场可能真的有问题,让当事人不满。另一方面也说明,过激当事人铤而走险行凶的事情确实会发生。 然而杀法官还是杀律师,这要看当事人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