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网友留言问,3月18日以后就不能挂靠交社保了,怎么办? 实际上,法律层面从没有说可以挂靠某个和你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缴纳社保,从来都是禁止的。挂靠缴纳社保并享受相应社保待遇的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现在说3月18日以后不允许挂靠了呢? 新社会保险法(3月18日以后不允许挂靠交社保了) 这是因为人社部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于2022年3月18日生效。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所以很多人从这里才第一次知道,原来挂靠缴纳社保(必然是虚构劳动关系)是不被允许的。 既然社会保险法一直都不允许挂靠缴纳社保,那么之前为什么大家都不怎么了解这事呢?原因有二: 1、社会保险法说得比较简单,很多人即便读了,也不一定能看出这层意思; 2、《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生效之前,媒体已经广泛报道,标题大意就是3月18日以后不准挂靠缴纳社保了。 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是这样的,那么你要问了,既然不让挂靠,那我就是想挂靠怎么办?这个就不在这里讨论了。 那么挂靠社保享受了相应的社保待遇,法律责任是什么?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已经写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