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并且在征收土地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那么就不公布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我们能在哪里检查它?以下是五六懂法网边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征地补偿标准不公布,我们可以在哪里查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查询。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用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或者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怎样发布征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征地法律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公告必须在征地方案依法批准后实施。 征地方案是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土地征收计划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其内容包括:数量、位置、权属、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被征收土地的,应以表格形式填写,并附《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耕地以外土地补偿标准的规定;用地单位对该方案的意见;红线图等材料。征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被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布征地方案的有关内容。 公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通过公告方式公布。 关于土地征收公告,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地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目的;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包括以下内容:拆迁地点、土地类型和面积 103010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或者组以书面形式公告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方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常要以书面形式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村民小组内部张榜公布,告知公众。 张贴应尽可能在失地农民经常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张贴不局限于一份,要尽可能多的点张贴。发帖前可以召开相关会议让群众提前知晓,但不能简单地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甚至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在会上宣读备选的书面发帖。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征地补偿标准不公布到哪里去查”这个问题的回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被征收人可以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查询。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Aitu.com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