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无故拖欠"工资? 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HR要注意了,以下10种情况都是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HR一定要注意以下10种情况) 1、请假期间扣正常工资3倍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如超出扣除工资的范围,属于多扣工资,明显是违法的。 2、法定节假日休假不发工资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计11天法定节假日。 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 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3、业绩未达标,扣发工资 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就是违法的。 特别注意,扣除绩效工资后,所得工资不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以公司亏钱为由不发年终奖 如双方在签劳动合同时有约定年终奖的,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好坏,都应该遵从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 5、员工突然离职,扣发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结清工资。 工资作为正常劳动所得,在无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工资。 6、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 劳动者如存在迟到等行为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企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迟到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是被允许的,但不能超出员工正常日薪进行扣款。 7、加班费拖到年底发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扣下员工的加班费到年底再发,属于拖欠工资。 8、以餐票或实物抵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单位以餐票或其他实物来冲抵工资,是违法的。 9、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根据医嘱进行的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算正常出勤,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不能扣工资。 10、为公益捐赠强扣工资 公益捐款应由职工自行决定,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 所以,但凡是有强迫性质的要求捐款都是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利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