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长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强化养老院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入院长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养老院的信息安全,实现无责任事故、无经济损失、无信誉损失的“三无” 目标,制定本责任书。 经营目标责任书(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思想层面、执行层面、监督层面高度重视养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养老院运营管理制度流程及服务标准规范,建设运营服务三级风险管控体系,提高全员风险管控意识,加强监督和考核,细化责任、落实到人。 3.督导养老院各部门充分发择部门职能,所有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加强实操技能培训。 4.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好消防安全、电器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落实护理照料安全、医疗康复安全、食品餐饮安全,确保入住长者及员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养老院信息安全。 (二)安全责任 1.养老院院长为养老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对养老院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和督促落实,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2.养老院安全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的责任人一票否决,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视情节和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 3.对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凡出现安全事故,养老院院长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恶化,尽可能减少损失,同时及时向运营公司汇报,不得对事故误报、瞒报、漏报、迟报。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院长): 运营公司(签章): 签订时间: 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强化养老院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和杜绝各米事故发生,确保入院长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养护院的信息安全,实现无责任事故、无经济损失、无信誉损失的“三无”目标,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从思想层面、执行层面、监督层面高度重视养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控意识。 2.协助建立和完善养老院运营管理制度流程及服务标准规范,落实运营服务三级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对部门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接受院办及相关部门对个人及部门的监督考核。 3.组织部门人员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加强实操技能与服务风险管控培训,防止运营服务风险,提升满意度,减低投诉率。 4.协助其他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整个养护院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责任 1.养老院各部门负责人为养老院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对各自部门的组织领导、考核督促和贯彻落实,及时将部门人员监督考核结果汇报到养老院监管部门。 2.各部门安全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负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一票否决,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并视情节和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 33.对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凡出现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应第一时间汇报院办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恶化,尽可能减少损失,不得对事故误报、瞒报、漏报、迟报。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部门负责人): 养老院院长: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