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辞职,所谓“辞职”,其实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讲法,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如果要用严谨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应当表达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重点主要有两点:其一,劳动者主动表达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明确意思;其二,双方劳动关系得以解除。 而如果用严谨的法律语言来表达“自动离职”,就应当为“劳动者不辞而别”。说到这,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来:相对于“辞职”,“自动离职”的内涵中有两个特点:其一,劳动者没有明确表示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是“不辞而别”;其二,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处于一种待定状态。简单来说,自动离职就像恋人中的一方突然失踪一样,走之前没有预示,两者的关系也没有明确的状态。 而“离职”和“辞职”的区别就在于主体的不同,辞职通常是由劳动者提出的。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离职与辞职有什么不同) 举个通俗点的例子,离职就是你离开了这家公司,比如你朋友跟你说,我分手了。怎么分的手、谁先提出的?没有细节,离职就和这个一样。“辞退”就比较悲惨了,就好像你朋友和你说:“我被女朋友甩了。”也就是说公司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在这再说一下“辞职”,同样是你朋友的例子,辞职就是你朋友跟你说:“我向女朋友提出分手了。”在具体的情况下,多注意相互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