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时主要涉及到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三大问题,其实除了有些情况,离婚时除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能要求对方给离婚损害赔偿。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离婚损害赔偿5个要点了解一下) 民法典第1091条: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实践中,该如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第一,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必须是无过错一方。 言外之意是夫妻双方中必须只有且只有一方有过错。 举个例子:小红和小明是夫妻,小红与隔壁老王同居,小明与他人重婚,两人都有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过错,表面上看小红的过错程度比小明稍轻,但小红也丧失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二,赔偿的主体必须是夫妻中有过错的一方。 举个例子: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因小明长期家暴,小红与隔壁老王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小明发现后处心积虑当场捉奸,要求隔壁老王赔偿精神损失20000元,并保证今后不与小红来往。隔壁老王当场交付10000元,剩余10000元老王表示一个月内支付。 后小明仍持续家暴,小红不堪忍受向法院起诉离婚,小明同意离婚,但反诉要求小红和老王支付剩余10000元。 最后法院并没有支持小明的诉请,因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老王并非婚姻关系当事人,且小明与老王达成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故法院驳回小明的反诉。 第三,离婚理由必须是民法典第1091条的过错,而非其他原因。 举个例子:小红和小明是夫妻,小明对小红有家暴行为,且要求小红生育二胎,双方常因生育问题争吵不休,小红以因是否生育二胎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诉至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明同意离婚,即便存在家暴行为,小红也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因为小红的离婚事由并非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第四,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我国大部分夫妻都采取法定财产制,即只要夫妻关系不解除,夫妻获得的财产原则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种共有不分份额,如果不离婚而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那么损害赔偿金只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出去,又回到夫妻共同财产中,这样损害赔偿无法产生对过错方惩戒的效果。 第五,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不限离婚形式。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只要符合第1091条情形,无过错方均可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最后还要说明的一点是,可能读者会有误解,即如果不离婚,夫妻之间发生侵权行为,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就不能寻求法律的救济。 并非如此,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如家暴导致另一方受伤甚至死亡的,即便不离婚,被侵权人完全可以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甚至刑法的规定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