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灵活用工虽然还处在初级阶段,但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规范下,在现代服务业迅猛发展中,企业逐渐由传统的雇佣模式向多元化用工过渡;特别是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口红利逐渐消退的背景下,企业也开始主动寻求更为灵活的用工方式。 那么,灵活用工有那六种模式呢? 骏安财税带您了解一下! 用工形式有哪几种(灵活用工有哪六种模式)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 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实习生 无经验学习人员简称实习生,泛指在某一专业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中职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 实习生又分成毕业、没毕业两类。聘用实习生目的为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并予以培养成为正式雇佣的劳工。 4、兼职 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种工作则叫专职。 5、返聘退休人员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6、业务外包 业务外包(Outsourcing),也称资源外包、资源外置,它是指企业整合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对环境的迅速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企业为了获得比单纯利用内部资源更多的竞争优势,将其非核心业务交由合作企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