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农村,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基本没有争议,但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分配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发生了什么事?华旅。com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一、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法律依据: 103010第243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组织、个人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 依法按时足额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组织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依法给予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房屋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或者拖欠补偿费。 二、村委会有权决定如何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吗? 103010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土地补偿费后,其成员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补偿费发生了许多纠纷。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释〔2005〕6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其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所获得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予以支持。 但是,已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该法第十九条规定,下列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处理: (一)乡统筹费、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的征收方法;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使用情况; (四)村办学校、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筹资计划;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设立和承包方案,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承包经营计划; (七)宅基地使用计划; (八)其他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 因此,土地补偿费的具体分配方案是村委会讨论通过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村委会讨论通过的方案就一定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