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消费者订约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了解承包方信用情况。 ●明确规定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引入了环保标准。 装修施工合同(江西发布家装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减轻了订约负担。 为什么要发布《示范文本》?该文本有什么特点,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相关人士采访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为什么要发布《示范文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装修消费在全社会消费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据统计,截至目前,我省有各类装饰企业50426家;有省级行业组织一个,即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有设区市级行业组织7个,还有各类建材市场50余个。2017年,全省约有67万位业主(消费者)进行了装修,产值670.47亿元。 然而,在家庭装修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等情况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隐患。违反合同约定,粗制滥造、卷款跑路、层层转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规范家装企业签约行为,我省专门制定了有关家装的契约标准即《示范文本》。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李峰表示,新的标准有利于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规制和惩戒,促进家庭装修经营者诚信自律。“消费者不用再担心家庭装修经营者在订立合同时设置陷阱,也不用再担心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而不知如何解决。” 《示范文本》有什么特点? 了解到,《示范文本》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共14条,主要有以下特点—— 把行业经营的一些习惯引入合同条款。《示范文本》把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全包、半包以及按揭贷款装修的情形列入合同内容,供当事人双方约定。针对目前家装市场普遍存在的“设置陷阱、笼统报价”问题,工程造价条款部分增加了《工程报价单》的约定,包括工程项目、单价、数量、工艺做法及用料等都有明确的约定,以避免事后起纠纷。 突出了责任原则。《示范文本》中明确规定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如规定“工程项目变更应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与乙方的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下协商工程项目变更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从而充分保障业主的切身利益。还有装修过程中有很多问题不完全是经营者违约的问题,适用责任原则后,消费者不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还可以通过追究责任的方式进行维权。如用劣质材料装修的问题,一方面消费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仲裁或诉讼获得加倍赔偿。 强化了诚信机制。《示范文本》提醒消费者订约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了解承包方信用情况,进而引导消费者利用诚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经营者起到了监督作用。 引入了环保标准。《示范文本》引入了多个国家现行标准,并规定: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及工程结算存在异议时,可以请具有法定检测、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检测、评估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先行支付,责任方承担。 减轻了订约负担。考虑到很多消费者是第一次签家装合同,缺乏付款经验,《示范文本》指出:约定付款时,分工程初期、中期、验收三次以上,首次付款(含定金)金额以不大于工程造价总金额的50%为宜。 未来如何执行? “《示范文本》既是一个家装合同的具体标准,也是有关行政执法的一个规范。凡是与《示范文本》相对立的,必然是违法的。”李峰表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大对全省家装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力度。 2018年10月17日,该局按照5%的比例在全省注册登记的装修企业中,“双随机,一公开”地抽取了170余户家装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并将处罚信息及时归集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李峰说。 李峰提醒,消费者可以登录网站,也可以通过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下载《示范文本》。“为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家装行业以及家装合同的关注度和维权意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支持其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